2020年首日重庆渝北区一栋居民楼突发大火的一幕还让人心有余悸,当地有些居民似乎已然“忘了疼”。据报道,事发两天后,尽管地面上标有“消防通道严禁占用”,但150米左右的消防通道上依然停了约30辆车。
如此状况,着实让人担忧。毕竟不是每一次消防通道被堵,都能有“无人员伤亡”的幸运。比如,同样是在重庆,同样是群众合力抬车疏通通道,去年12月30日的另外一起火灾就造成6人死亡。
更广泛的统计显示,全国重大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中,80%以上有消防通道堵塞情况;近10年的群死群伤火灾中,约半数是因为消防通道阻塞,导致火情不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控制。教训太多、也相当惨痛,可为何生命通道始终不能畅通,就连刚刚经历险情的小区也“秒归原状”?
☞2019年12月2日21时许,沈阳浑南新区SR新城A座102号商住楼外墙保温材料发生火灾,沈阳消防47辆消防车235名消防员到场救援。由于消防通道受阻,第一批消防车没能第一时间进入小区,耽误了救援。
消防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灭火救援关键时刻的“生命通道”,一旦不能使消防救援车辆及时通行,将严重延误灭火救援时机,极易造成火灾蔓延扩大,甚至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市民财产损失。
然而在澄江不少地方,车辆随意停放、杂物随意摆放从而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延误灭火救援时机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针对此问题澄江消防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行为动真格!
日前依法严肃处理一起占用消防通道的群众投诉举报
1月7日,澄江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县交警、县融媒体中心、街道和社区对一起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行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2020年1月6日上午9时47分,玉溪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电话投诉举报称:在澄江县环城南路澄鑫苑小区消防通道被3辆私家车占用,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接到投诉举报后,指挥中心将投诉举报转到澄江县消防救援大队,随后大队监督员立即受理,于下午2时30分到现场核实,经核实,现场有2辆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经对车主批评教育后,车主将车挪开,随后大队对举报人进行了电话回复。
2020年1月7日8时,澄江县消防救援大队再次接到群众微信举报称,澄鑫苑小区消防通道又被占用,存在消防安全隐患。8时30分,大队监督员再次到现场进行核实,经核实发现2辆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其中1辆车主为昨天占用消防通道已被批评教育,今天再次发生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另外1辆未能联系车主。
大队监督员立即联系县交警、凤麓街道负责人、社区负责人、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联合处理,县交警将占用消防通道车辆拖走,县融媒体中心进行全程报道并曝光火灾隐患,大队监督员对街道、社区进行了现场约谈,并对2辆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行为依法立案处理,目前,案件正在处理当中。
下一步工作中,澄江县消防救援大队将广泛发送各行业部门、乡镇(街道)、社会群众等力量,进一步推进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行动,严厉依法打击违法行为,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如有违反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本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市民如发现小区存在消防隐患可拨打96119或12345进行投诉他们将第一时间通知辖区消防大队联合派出所责令对存在消防隐患的小区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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